结果概述
原、被告系朋友,原告微信转账出借 50*** 元,催告还款后被告拒不偿还。律师代理原告起诉,主张偿还本金 50*** 元、自催告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支付逾期利息,并要求被告承担受理费与公告费。法院核对微信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银行流水等证据,确认借贷交付与催款事实,全额支持原告诉请:判决被告归还本金 50*** 元并按一年期 LPR 支付逾期利息,全部诉讼、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,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。
处理要点
- 微信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银行流水三组证据相互印证借贷交付事实
- 催告记录固定还款期限届满时点,作为逾期利息起算依据
- 依据民法典借贷条款与缺席审理规则组织代理意见
- 诉讼费、公告费一并主张由被告承担
基本案情
审理法院: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。朋友间微信转账借贷无借条,以转账与聊天记录构建完整证据链,获法院全额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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